南郑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汉中日报 2020-11-27 09:5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陈菲 文心孜)“多亏了你们的帮助,为我讨回了公道,谢谢你们!”11月22日上午,南郑区青树镇一村民陈某带着妻子、母亲3人来到该区市场监管局,并将一面写着“老百姓的保护伞”的锦旗送到了执法人员的手中。

原来,2019年3月,该区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接到陈某的投诉电话,称自己于2018年7月在该区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新车,2019年春节,陈某发现该车并非是一辆新车,而是一辆“国四”排放标准的库存二手车,经多次与汽车销售公司协商未果,向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求助。接到投诉后,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详细调查取证,证实该汽车销售公司在售车过程中确有隐瞒车辆真实信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于是,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万元,并令其一次性支付给陈某赔偿款3.5万元,至此该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这仅是该区全力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的个例。

今年以来,该区持续完善镇(办)市场监管所消费者投诉举报站点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诉必回”的原则,做到受理及时、流转接收及时、分流转办及时、处置反馈及时,夯实投诉举报各级责任,并将开展重点领域放心消费坏境市场整治专项执法作为3项专项整治行动之首,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区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62件,办结率达100%。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和以线上为主阵地的普法宣传,对在疫情期间涉及违法的行为严厉查处,共编发工作动态、普法宣传类新闻40余条,受理复工复产咨询类诉求、投诉举报183件,办结率均为100%。同时,该区以“五个放心”为重点,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通过其示范带动、典型引领,逐步打造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市场、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县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该区共申报市级、区级放心消费单位10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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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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