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大河坎司法所 尽心帮助社区矫正人员

汉中日报 2020-09-17 09:2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杜友 陈耀文)“感谢大河坎司法所的同志们这一年多对我的管理和教育,我一定谨听你们的教诲,吸取教训,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近日,刚刚解除社区矫正的“老白”,手里拿着一面锦旗,把写有“尽心尽责时代楷模”的锦旗递到了南郑区大河坎司法所。

62岁的“老白”籍贯在咸阳市三原县,是南郑区大河坎司法所8月19日才解除社区矫正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2015年8月,“老白”因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占有农用地罪,被三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后因务工等原因居住地变更至南郑区大河坎镇,2019年在南郑区大河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我就是为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我绝对没有任何贪念和私欲……”与三原县司法局的同志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没几天,这位曾经当了多年村委会主任的关中汉子在大河坎司法所倾诉着苦水,司法所的同志们认真倾听,一一记录,找准“老白”的心结所在,联系其监管责任人商谈,成立帮教小组,迅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一次次耐心谈话,一次次实地走访,从工作上、生活上积极给予“老白”关心。渐渐地,“老白”的心里开朗起来,认识到尽管自己曾经的行为在主观上没有恶意,却在客观上触犯了国家法律,他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万分懊悔,深感愧对组织多年培养。

今年3月24日上午10点多,正在汉中某物资有限公司从事机械加工的“老白”突然打电话给大河坎司法所,报告其右手无名指被机械扎伤,需要进行残端修整(截指)手术治疗。但“老白”家人得知三原县某医院可以进行保守治疗,当天就向大河坎司法所请假,由厂里专车护送他回三原县。请假事由符合规定,但令司法所同志们为难的是,当时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对人员出行有严格要求。可时间紧迫,“老白”伤情严重,早点救治就有可能保住他的手指,大河坎司法所报经区司法局领导研究审批,在严格按照新冠疫情管控规定的情况下,采取特事特办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人身权利的原则,同意其外出治疗。当日下午,“老白”在三原县某医院顺利得到及时救治。

南郑区大河坎司法所依法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执行的正确实施,努力提升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自2010年以来,该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52人,依法解除1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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