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检察院为失足少年留清白履历

汉中日报 2019-11-14 08:3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熊自伟)今年以来,南郑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先后对6名不满16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布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在复学、升学、就业及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这一办法有效消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标签效应”,避免犯罪前科给有过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带来心理上的负担和现实中的负面影响,为涉罪未成年人真正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特别关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制度执行以来,该院已对18案24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并开展了观护帮教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11人重返校园、6人顺利参加高考并考入高校就读,无一人重新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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