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的祸

西部法制报 2019-07-09 01:00 大字

本报讯(张婷记者张大鹏)不少驾驶人认为晚上喝了酒,经过一夜的新陈代谢,次日开车就没问题。殊不知,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近日,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南郑执法勤务分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6月25日,汉中高交大队南郑执法勤务分队依托汉中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8时许,一辆陕C牌号的小轿车准备上高速,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酒味浓烈,驾驶人彭某有明显饮酒嫌疑。民警对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6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据了解,彭某前一天晚上在市区和几个朋友饮酒至23时左右,喝了六七瓶啤酒,其知道酒后不能驾车,就住在了市区。早上起来后,彭某感觉没什么大碍,于是驾车返回,没想到过了一夜还是被交警检测出酒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彭某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是否构成酒后驾驶,要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驾驶人酒后驾驶车辆,危及自身和他人行车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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