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禁毒又侦办一起“零口供”案件

阳光报 2019-03-19 01:00 大字

阳光讯(记者 任军 通讯员 杜锋治)近日,由城固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侦办的“20180710贩卖毒品案”被宣判,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南、何某、韩某、殷某、李某立等五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其中,殷某、李某立虽然“零口供”,同样受到法律追究。

设计链条预谋犯罪

家住西安市的盗窃犯罪前科人员李某立,刑满释放不思悔改,继续干违法勾当,瞅准贩毒,认为贩毒可带来丰厚利润。加之李某立与公安打过交道,自认为能躲过盘查。于是,李某立来汉中与殷某联系购买毒品事宜。一切妥当后,以赎车的名义将购买毒品的赃款打给殷某,由殷某联系卖方。同时,为逃避打击通过寄递方式完成转运,接货人为李某立化名。整个过程将自己置身于事外,可谓费尽心机。

分散实施难逃法眼

与李某立、殷某联系的人员,不是有前科的,就是无业人员,且个个“精通”此道。接到殷某电话立即行动起来,联系货主、交易、邮寄分步实施,每一环节由不同人员来完成,整个犯罪过程看似无懈可击。孰不知,这些毒贩的一举一动,都没能逃脱禁毒民警的掌控。一张无形的网撒开,等待时机,彻底干净斩断链条、铲除毒魔。

负隅顽抗克难攻坚

就在李某立唾手可得之际,专案组决定收网。在李某立接货的地点西安市新城区某小区守候,实施抓捕。李某立为使取货安全顺畅,唆使门卫望风,发现异常后逃离现场,毒品被查获。民警顺线追踪,将涉嫌贩卖毒品的其他4名人员悉数抓获。李某立被上网追逃,很快抓捕归案。然而,李某立、殷某自认为设计精密,没有把柄,拒不交代认罪,以“零口供”对抗到底。侦查民警冒着8月酷暑,远赴深圳并连续往返于西安、汉台、南郑、宁强、留坝之间,将殷某等涉嫌贩卖毒品整个过程一一还原。最终,人民法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涉案人员马某南、何某、韩某、殷某、李某立等五人宣判,尽管殷某、李某立“零口供”,依然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万、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万。这是禁毒大队继刘某红、龚某丽贩卖毒品案“零口供”被判刑的又一“零口供”案例。

自2017年8月以来,城固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把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强化规范执法作为重点来抓。采取日例会、周小结、案讲评的形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一年半时间,大队侦办刑事案件11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6人,除3人被行政处理外,其余13人全部依法宣判。尤其是2案3人“零口供”案件成功侦办,彰显了禁毒大队的缉毒能力和执法水平。今后,大队将发扬成绩、开拓进取,再创城固禁毒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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