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各成员单位各担其责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法机关是主力军,其他成员单位、行业主管单位承担哪些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各级政法委牵头,政法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摸排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纪委监委主要是对涉黑涉恶造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组织部门主要是持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将一些带病“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及时换下来;宣传部门主要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氛围。
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落实监管责任,整治行业乱象。比如,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的国土、住建、国土、交通、娱乐、金融、文化旅游、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从今年1月份开始,陆续部署开展“十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将如何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效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2018年主要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主要是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线索,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2020年主要是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当前,省公安厅正在开展“三包、三查、三打”百日攻坚活动,通过严格落实领导层层包抓、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彻查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的“保护伞”,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等措施,进一步掀起集中打击整治的又一茬高潮。
对近5年来末侦破、未办结的案件和近3年来的典型案件进行“大起底”,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对新增线索一律深挖查到底,确保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突出“啃硬骨头”,紧盯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不放松、采取提级侦办、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审判等措施,增强办案质效。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在侦查环节商请检察院、法院派员提前介入,形成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一盘棋”工作格局。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分批推出指导性案例,为基层依法精准办案提供参考。
>>案例
强索扶贫工程财物
陕西汉中市南郑区大河坎镇李家营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是南郑区扶贫攻坚的重点项目。自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南郑区大河坎镇某村7组车队司机李彦明、易小兵、刘中平、康世洪、李彦等5人先后四次采取封堵道路、阻拦施工等手段强行阻止工程施工,致使移民搬迁安置工程进度迟缓。5人为争取在安置工程建设中的利益,不断向承建移民安置工程的建筑公司以及施工方施加压力。施工方为避免耽误工期,迫于无奈与李彦明进行协商,最后与其签订商混运输协议。2014年5月,李彦明、易小兵、刘中平及某村7组车队的其他司机以挣不到该项目运输费为由,封堵了移民搬迁安置点施工工地,并阻挡商混车辆进出,向施工方强行索要商混补助款。施工方因怕商混凝固,便将阻拦施工的人员往旁边拉,双方发生撕扯并报警。后施工方最终以每方商混补助4元的标准,向李彦明等人支付商混补助共计2万余元。其后,5人又以要求支付商混运输补助款等名义,先后四次向施工方强拿硬要款项共计4.32万元。
南郑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彦明、易小兵、刘中平、康世洪、李彦等5人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判决被告人向被害人汉中圣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退还赃款19400元。
带着家人暴力强收“带车费”
2015年5月份前,曹红红在陕西府店公路多次通过“带车”(即带领车辆在堵车时从超车道插队经过拥堵路段)收取费用。2015年10月份后,因堵车缓解,曹红红便组织张宝平、江伟在府店公路的红草沟煤检站、孤山超限站、转龙湾收费站、府准公路氧气厂等地附近,见到油罐车过来,招手让司机停车,向油罐车司机索要50元至100元不等的“带车费”,司机不给钱便不让走。若遇到有油罐车司机不停车的,便驾车逼停油罐车,对不给钱的司机采取砸车打人的方式强行要钱。曹红红每月大约有20天组织被告人江伟、张宝平上路向过往司机要钱,每晚收取约700元。自2015年11月底开始,曹红红又先后以每人每月5000元雇佣被告人温晓平、张鹏宇、郝云鹏、高升、王海平等人在上述路段强行收费。
2016年3月份,曹红红的妻子雷利琴也参与进来,并带着温晓平、张鹏宇向油罐车司机要钱,还负责其他成员的考勤和发放工资。截至案发时,数人共向317名被害人敲诈勒索人民币123万余元。
2018年12月5日,府谷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曹红红等14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曹红红、雷利琴、张宝平三名主犯十四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华商报记者 郭魂强
新闻推荐
尊敬的业主:大华·尚府二期7、8、10、12号楼定于2019年1月20日开始办理交房入住手续,敬请您届时前来办理。需携带资料:1、交...
南郑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南郑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