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汉中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洋县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滨江新区、航空智慧新城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环境监测预报,经会商研判,预测市中心城区从2017年12月13日起将持续发生2天或以上重污染天气(AQI日均值>200)。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报请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从2017年12月13日14时启动汉中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及Ⅲ级应急响应。请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洋县政府,开发区、兴汉新区、滨江新区、航空智慧新城管委会以及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决执行,立即启动预案、发布和公告信息,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市上即时要求,迅速做好各项应急措施,并重点再抓好以下几点:
一、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相关县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市大气办及其他牵总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令,严格做好落实,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切实将各项治污降霾工作落实到位。
二、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严格按照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办法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切实组织好、落实好市政府《汉中市2017年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1+6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汉中市2017年冬防严管期精准治霾作战计划》以及12月11日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冬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誓师大会要求的各项工作,重点要抓好涉气工业企业停产、限产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禁土令”,加强散煤管控工作。
三、科学开展清扫降尘作业。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负起政府主责,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气温在0℃以上的洒水喷雾降尘范围,出动辖区所有保洁车辆,在常规作业基础上进一步加密频次、不间断作业,组织开展城市大冲洗。
四、切实加强信息报送。请相关县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在未解除应急状态之前,每日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于当日下午15时前上报市大气办。
联系人:郭文
联系电话(兼传真):2626596
QQ群号:429140081
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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