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例在线审判案件在南郑法院结案 办公室、家里、学校宿舍都是开庭地点
本报讯(通讯员 徐剑 路程 肖军)“真是太感谢了,为我们省去了好多麻烦……”9月20日,当事人刘某英向南郑县法院的法官这样说道。当日,该县法院通过“互联网+智慧法院”,简称在线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对刘某英的案件进行审判,这也是陕西省首例“智慧法院”在线审判的案件。
该县黄官镇村民刘某英的母亲因突发疾病不幸离世,刘某英与弟弟刘某平对母亲名下的数万元存款的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庭。因被告刘某平在西安某高校在读,不便请假参加诉讼。南郑县法院黄官法庭的办案法官利用在线法院系统,引导原告上传案件起诉材料和相关证据,由法官在线审批立案后通知刘某平通过实名认证进入在线法院审判系统,提前查阅起诉材料,随机确定的诉讼调解员与当事人在线联系,主持在线视频调解,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因双方争议较大,案件调解未能达成协议,审判法官便将案件转入审判程序并将开庭时间在线通知双方当事人。
9月20日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审判法官在法庭办公室,原告刘某英在家,被告刘某平在学校宿舍,分别通过智能手机进入在线“审判法庭”,通过视频进行远程开庭。审判员在线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整个庭审过程声音和视频清晰流畅,不到30分钟庭审就圆满结束,该纠纷顺利调解结案。
在线法院是根据最高院要求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充分运用网络,提高审判效率的一项创新。当事人通过实名认证进入该系统之后,可以自行上传起诉材料完成预立案,在线缴纳案件受理费,相互上传诉讼证据,随时登陆查看诉讼材料,了解案件进程,与法官进行在线沟通。承办法官或者诉讼调解员登陆进入系统之后,通过人脸识别功能确认当事人身份,审核立案,在线发送各项诉讼通知,主持在线视频调解或在线视频开庭,拟制相关法律文书,在线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自行下载打印,极大挺高了工作便利。为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审判效率,该系统自行对在线诉讼行为进行全程留痕,自动保存录像,方便查询打印和刻录光盘。
创新,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
本报记者 原亮亮
运用科技手段,南郑县法院在全省率先实施在线审判,让在异地的人与法官和当事人能够“面对面”,缩短了时空距离,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化服务。在极大地方便群众的同时,法院也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了审判效率。
新形势下,汉中市各级法院不断创新工作,真正做到实实在在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服务:网上直播审判过程,并与网友就审判过程进行交流;与电信部门合作,为不还钱的“老赖”特制彩铃,让“老赖”们无处遁形。创新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这些举措值得点赞、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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