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为企业追缴280余万元赃款

汉中日报 2022-04-14 07:1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王康 汤飞)近日,勉县法院对审理的两起盗窃电力案件举行了返赃仪式,将追缴的280.7万元赃款返还给国网汉中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彰显法治正义、法电联手共建和谐社会”字样的锦旗送给了法院,为该院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和企业合法权益做出的努力“点赞”。

2016年4月,某公司工作人员张某采用短接电流的方法,使电表计量数据失准从而窃取电力。截至2019年10月,共计窃取电量价值上千万余元,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张某起初窃电目的是为控制公司的用电成本。后在他人的利益诱惑下,为谋取个人利益,加大窃电电量,以电费包月的形式,向租用该公司场地的王某、刘某、赵某等人提供盗窃的电力,用于经营高耗电的比特币“挖矿”牟利。

两案涉及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难点是查明案件事实和厘清法律关系,重点是为国家和企业追回经济损失。受理两案后,勉县法院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投入案件审理。针对案件时间跨度长、犯罪手段隐蔽、取证难度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的特点,办案人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努力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另一方面,对涉案被告人及其家属深入谈话,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思想攻势,促使其积极退赃、退赔。经过努力,勉县法院追回经济损失280.7万元。两案经公开审理后,分别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某等九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对首要分子及情节恶劣的被告人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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