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养殖污染监管 严禁畜禽粪直接还田
本报记者 曹娜
近期,一则题为《禁止畜禽粪直接还田》的文章网络热传,引起汉中市广大种养殖户热议:“畜禽肥用了几千年,现在却说禁止畜禽粪直接还田,咋回事?”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记者通过调查得知,该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要求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国家明确禁止直接还田,主要是因为存在较大危险。”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科长李安鹏介绍,畜禽粪内含有致病微生物、重金属、抗生素残留。致病微生物及寄生虫卵在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中可长期生存,当含有致病微生物的粪便释放于土壤后,会造成蔬菜污染,通过食物链威胁人类健康。一些重金属元素等通过饲料进入动物体内,大部分都随畜禽粪便排放到环境中,在土壤—水—植物系统中积累转化,并最终通过食物链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此外,畜禽粪作为肥料施于土壤,其中的抗生素能够被土壤吸附和积累,会降低土壤养分循环效率,还会对一些植物产生不同程度的生态毒理学效应,影响它们的生长。
“这个规定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约束规模养殖场,农民散户自家喂养基本不用饲料,对土地影响很小,可直接还田。目前汉中市大力推进秦巴生态保护工作,土地保护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做好这项工作,利在千秋。”李安鹏告诉记者,事实上,汉中市从2016年就已开始以项目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据了解,畜牧业是汉中市主导产业,近年来,汉中市坚持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推模式,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认真实施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和健康养殖项目,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和利用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以来,汉中市勉县、西乡、南郑、洋县、城固、宁强、镇巴等77县区先后实施了国家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健康养殖项目,对248个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进行改造提升。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到9538%%,大型95..38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100%%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85%%,提前一87..85年完成国家既定目标任务。
此外,汉中市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有机肥加工厂或大型沼气工程,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集中处理与利用;引导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流转土地或与周边规模种植户签订粪肥供应合同,实现粪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在粮、果、菜、茶等集中生产区域,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沼气工程++绿色种植”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配套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沼液输送管网、沼液施用设施等,打通粪肥还田通道,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种养循环、绿色发展稳步推进。
目前,汉中市大型规模养殖场主要通过沼气等对畜禽粪便进行集中处理,中小规模养殖场多采用传统的堆沤发酵、三级沉淀池等对养殖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的思路,通过“猪—沼—粮(果茶菜)”等方式,对无害化处理好的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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