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开展“碧水”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阳光讯(记者 邢静涛 文/图)3月22日“世界水日”前夕,正值汉中市油菜花节举办期间,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位于汉中市勉县勉阳镇的勉县江北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突击检查。
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向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出示了执法证件,随后逐一认真查看了污水处理厂提升泵站、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污泥压滤泵房、紫外线消毒以及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等运行情况,从提取的出水口水样看,水质清澈透明。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污水处理厂无超标数据,处理后的废水能稳定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动用了无人机对厂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察,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过程严谨、规范、流畅,展现了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专业素养,也反映出勉县环保部门对重点污染源单位日常监管到位。
据汉中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韩波介绍,此次执法检查是汉中市2019年“碧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具体安排,检查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主要围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企业等开展检查,重点查处和打击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和严重污染水体等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次,检查企业单位300余家次,立案处罚12起,罚款124.6万元,专项执法检查正在深入推进。
近年来,汉中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将改善汉江水质、确保一江清水送北京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坚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执法,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力度,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2018年全市共行政立案312起,罚款2064万元,处罚金额是2017年的1.7倍,是2016年的4.2倍,是2015年的13倍。2018年全市共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216起,其中:实施行政拘留21起、按日连续处罚8起、查封扣押132起、限产停产55起。通过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处重罚,起到了打击一个、威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污染排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守法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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