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转供电加价行为汉中市工商业用户将受益 汉中市工商业用户将受益
本报记者 何大龙 近日,随着《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下发,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成为关注焦点。针对该《通知》,汉中市相关工作的开展、部分工商户的看法,记者进行了采访。
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成为关注焦点 据记者了解,《通知》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目标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规定,自今年11月1日起,对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主体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应按照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终端用户电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和方式改变终端用户应执行电价标准。对于转供电主体产生的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鼓励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转供电主体可暂时按照终端用户各分表电量占总表电量的比例,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
另外,取消电网企业部分服务收费项目,增加了工商业用户用电选择权等也是《通知》的亮点所在。
算账谈实惠 “我们租门市做生意的,每度电都在1块多钱,太贵了。如没有了转供电主体收取的不合理加价部分,负担就会减轻不少。”在汉中市中心城区从事服装销售的邓先生说。
“我们酒店每个月的电费在9万元左右,若根据本次降价后,我们每个月可节省3000元,用电成本减少了5%至6%。”谈起电费降价,汉中市某酒店一位负责人进行了前后对比,并表示赞同。
同时,有一般工商业用电客户称,本次调价后,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户可选择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按10千伏平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0.5502元,基本电价每千伏安每月24元计算,相较过去可节省5%至10%的用电成本。
国网汉中供电局营销部营业及电费室主任范启平告诉记者,《通知》规定,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国家和陕西省4月1日、5月1日及本次调价后,一般工商业用户每千瓦时降低0.0674元的政策红利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并利用3个月的过渡期对转供电加价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修订完善合同内容,自今年11月1日起,对终端用户严格执行目录销售电价。
汉中市在行动 记者了解到,国网汉中供电局全面清理规范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工作涉及汉中市汉台区、勉县、略阳县630多个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约2.8万个终端用户。前期走访调研发现,部分商业综合体对终端用户加价比例已超过国家规定销售电价的30%,严重加重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没有将今年以来国家和陕西省出台的一系列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全部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截留了政策降价红利。对此,该局主动与市物价局沟通汇报,争取《通知》在市县落地的支持政策,针对不同用户群体,采取实地调研、入户访谈等形式,完成转供电主体的清查建档工作,并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一般工商业终端用户、各转供电主体对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政策普遍知晓、熟练运用。
另外,围绕《通知》的落实,汉中市自今年8月1日至8月25日,进行电价政策宣传动员和企业自查自清,9月1日至10月25日为清理整改规范收费阶段,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清理整改规范收费成果巩固阶段,并要求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加强对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联合调查组,落实责任,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吴路红丁瀚洋)近日,勉县周家山镇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由工伤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做思...
勉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勉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