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三起农机死亡事故,要求———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确保不留事故隐患
本报讯(徐小康记者张电达)5月21日,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通报了陕西省近期连续发生的三起农机死亡事故,要求各地吸取农机事故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三夏”农机生产安全,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据通报:2018年4月3日8:30许,勉县镇川镇新春村一组村民宋某无证驾驶未经年检的陕07504XX川龙拖拉机行驶至该村白沙沟碎石场附近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拖拉机翻机并滑下路边深沟,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拖拉机报废。
2018年5月14日24:00许,渭南市临渭区下吉镇一机手将检修调整完毕后的收割机逆向停放在自家门口道路上,一辆电动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撞在收割机割台上,致使电动车骑手受伤死亡。
2018年5月17日6:00许,一机手驾驶陕04B27XX拖拉机在眉县营头镇黄家村砖厂行驶作业时,因疏忽大意未察看到在地上睡着的两岁女孩,拖拉机从女孩头部压过,致使小孩当场死亡。
通报指出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了部分农机驾驶人及群众仍然存在法制意识淡薄、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差等农机安全隐患,同时也反映了农机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通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农机所有人、驾驶人及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及“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在“三夏”期间,大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机手绷紧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弦,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通过设立农机安全服务站点,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和隐患排查,鼓励与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联合开展配件供应、调整维修等技术服务。
通报同时要求深入农机作业现场和停放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加大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农机道路安全执法检查的力度,特别要强化对农机跨区机具及作业通道的执法检查,确保不留事故隐患。在“三夏”期间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农机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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