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扎实开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已停办27所无证无照办学机构

汉中日报 2018-03-29 12:25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李荷)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去年11月以来,市、县区教育局对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经年检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共有45所无证无照办学机构,其中18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27所下发停办通知书。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和专项整治工作,2月6日召开规范办学、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会后,全市2区9县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治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40余次专项检查,共发现违规行为96起。此次检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主要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安全管理、党建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展开年度检查和专项治理。从年检和专项整治情况看,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办学质量有所提升。各县区教体局能严格按照推进民办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西乡、汉台、勉县等县区创新管理方法,分别出台了县区的规范管理文件或年检细则;市县联动及时查处了“陕西爱心支教联盟”等违规办学行为。但其中仍存在私自办学和超范围经营现象,个别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不够规范,整体师资队伍建设和安全管理水平还有待提升。如有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履行招生广告和简章备案程序,宣传时夸大其辞,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宣传内容和形式有待规范。根据检查结果,全市去年共有已审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267所,比上年增加52所;县区综合评定年检结论为合格有252所,基本合格9所,不合格6所。

3月25日,市教育局对第一阶段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和年检情况进行了通报,从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民办教育办学秩序,对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出了要求,要求继续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持续开展第二阶段规范办学行为、整治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推进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注重年检结果运用和总结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城管、物价、街道办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明确分工配合和工作职责,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民办学校公示制度和信用档案,坚决遏制私自办学、非法融资、超范围经营、超大纲教学等行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努力改善办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培训工作,提高任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杜绝在职初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并积极落实教师相关待遇,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强化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意识,确保全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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