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法院远程庭审刑事案件
本报讯(记者张大鹏通讯员何亚瑞)“现在宣布开庭……”随着法槌敲响,2月23日,汉中市略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魏建明通过远程庭审设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这是疫情防控期间,略阳县法院网上开庭审理的首起刑事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被略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现羁押在略阳县看守所。为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的无缝对接,在详细研判案情后,略阳县法院对这起案件通过“云上法庭”系统进行公开审理,实现了法官、公诉人在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内视频连线参与的远程开庭。
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在勉县茶店帮助刘某某使用银行卡取钱后,未向其归还银行卡。同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李某某先后5次使用该银行卡分别在勉县、宁强县的ATM机上取走卡内现金共计8000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债务及生活开销。案发后,李某某向公安机关退赔了全部赃款。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及指控的罪名均不持异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李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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