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民警贾巴伍各凶手一审死刑
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本报讯(记者 唐万贵)昨(25)日,记者从凉山州中院获悉,该院复庭对枪杀民警贾巴伍各的被告人阿约干子进行了一审宣判,阿约干子犯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爆炸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月21日,该院公开审理了由凉山州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阿约干子犯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爆炸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通过法庭审理,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控辩双方及被告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充分阐述了各自的意见,同时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认真评议,并报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决定。
凉山州中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判决被告人阿约干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合并决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本案查获的181.095克海洛因及缴获的仿制式长枪一支、“56”式军用子弹5发依法予以没收。
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该判决上诉及抗诉期满后依法报省法院。◎案情回顾
被告人阿约干子2015年4月26日携带毒品途经川陕交界的京昆高速陕西入口时,被陕西警方现场查获。因患严重传染疾病,其被陕西省略阳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后阿一直潜逃。2016年7月15日,略阳县公安局将阿约干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通缉。2017年6月10日,公安机关在实施抓捕时,被告人为抗拒抓捕拿出藏匿于随身携带挎包内的手榴弹,两次投掷,致3名民警1名群众受伤,并逃离现场。
2017年6月14日,布拖县公安局专案组组织民警对其藏匿地区搜捕。阿约干子举枪射击,造成搜捕民警一人牺牲两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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