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强化警示教育 汉中通报四起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经典案例

阳光报 2018-02-23 01:11 大字

阳光讯(记者 邢静涛 实习记者 任军)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近期汉中市纪检委查处四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台区徐望镇刘河村党支部委员、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刘占伟,违反协会章程,违规发放协会贷款的问题。

2017年10月,刘河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员刘纪华(非贫困户)本人申请办理了一万元扶贫互助资金贷款,又在未告知“协会”会员史素云(贫困户)的情况下,以史素云的名义申请扶贫互助资金贷款一万元。刘占伟作为协会理事长,明知刘纪华以史素云名义申请贷款不符合协会章程,且没有召开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研究审议,审批同意并办理了刘纪华以史素云名义贷款一万元。2017年11月16日,徐望镇党委给予刘占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略阳县五龙洞镇计生专干刘伟贪污两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的问题。

五龙洞镇计生专干刘伟,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11月、2014年4月,先后将辖区内两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共计4万元据为已有,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1日,略阳县检察院对刘伟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12月12日,略阳县纪委给予刘伟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3.宁强县巨亭镇龙岗坝村原党支部书记许祖良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的问题。

2015年12月24日,巨亭镇龙岗坝村的帮扶单位宁强县农行向该村提供了6000元产业扶持资金,时任龙岗坝村村支书许祖良在未告知村“三委”班子其他人的情况下,编造虚假的发放名单,冒领产业扶持资金6000元。2016年4月,宁强县农行追问该笔扶贫资金的落实情况,巨亭镇纪委调查后,许祖良于2016年12月3日才将该笔资金上交巨亭镇财政所。2017年11月20日,巨亭镇纪委给予许祖良党内警告处分。

4.南郑区福成镇马元村党支部书记朱以亮克扣困难群众救灾救济款的问题。

2016年12月底,福成镇政府向马元村下拨2016年冬困难群众救灾救济资金4000元。经村“两委”评议,确定了19户困难群众予以救济,但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克扣11户困难群众救灾救济款520元,其中420元用于村务开支,100元用于发放名单外增加的一户困难户。2017年10月26日,南郑区纪委给予朱以亮党内警告处分。

新闻推荐

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记者屈荔鹏)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为进一...

略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略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