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宣判一起 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三秦都市报 2020-03-17 01:28 大字

本报汉中讯(周钰林记者陈卫平)3月10日上午,佛坪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由佛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张某为保护自己栽种的猪苓,未经批准擅自在栽种猪苓的地块安放钢丝套,猎杀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鬣羚一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因张某有自首情节,审理中自愿认罪认罚,佛坪法院依法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张某从宽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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