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受损,谁来负责?

汉中日报 2020-04-16 10:56 大字

近日,城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因楼上上水管道爆裂漏水导致楼下财物受损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由杨某赔偿张某财产损失人民币1820.20元,并将自己的管道进行更换。

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同住城固县某小区,原告家住1楼,被告家住原告楼上。2019年6月4日凌晨2时许,原告家卧室有大量污水渗漏流下,原告家人急忙自救,同时通知物业关闭供水阀门,但其家的墙面、地板、床垫及家具等物品均淋水变形而造成损失。经物业部门排查,确定因被告上水管道在2楼阳台处破裂造成漏水,2楼系毛坯房,常年无人居住,被告也认可自己的水管破裂漏水的事实。后因原、被告就相关赔偿事宜无法协商解决,起诉至法院。

本案审理期间,经原、被告协商,城固县价格认证中心对原告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其损失价格为人民币1820.20元。另查明:被告家供水管道从1楼到7楼均是经过他人住宅房内向上供水。本案中,被告家上水管破裂漏水,造成原告财产受损而产生损失,理应由被告进行赔偿。原告要求被告定期检修维护供水管道,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诉讼请求,因该楼房供水管道系房屋修建时整体设计建成,供水管道均系通过其他住户房内,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具体落实,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纠纷频发。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应当依法维权、索赔。首先,发现漏水,第一时间应当保护现场,固定证据,其次要进行协商,可先找小区物业或社区,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进行协商修补;若是协商未果,请有资质的评估企业,到现场进行评估等相关手续完备再向法院起诉为妥。 (高丁已 王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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