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情况 陕西拥有6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三秦都市报 2019-10-22 02:10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嘉)日前,省住建厅通报5月至7月会同省文物局对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调研评估有关情况。通报显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得到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不断加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逐步完善。

城固县采用整体保护老城,有序开发新城,形成“老城和新城协调共生”的做法,形成了很好的协调保护与发展融合的关系;旬阳县蜀河镇完整保留历史文化街区格局,深入发掘历史文化价值,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严格保护、挂牌、登记、建档、展示,有力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蒲城县将上世纪50年代的电影院在保持原貌的前提下开发为电影博物馆,赋予了历史建筑新内涵,增添了历史文化遗产新特色……

长期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大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镇村被抢救和保存下来。目前,陕西省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3座,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1座,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条,还有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10余条历史文化街区正在申报命名。

西安市汉中市延安市咸阳市榆林市、韩城市等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正在积极修编规划期限至2035年的保护规划。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正在审编中,城固县、神木市等县(市)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下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探索多元化保护路径。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方式,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完善投融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鼓励产权人对自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保护工作好的进行资金奖励,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发挥历史文化遗产旅游价值,以保护吸引旅游、以旅游促进保护,形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

此外,严格保护实施审批程序,建立健全遗产保护制度。各地要结合保护现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一城一策,一街一规,形成切实可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制度。要加快制定“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体检评估措施,制定地方性量化评价指标,形成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灵活运用,不照搬照抄,不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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