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达3391.51万元 汉中男子领导组织传销获刑6年

华商报 2018-08-16 03:09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张映伟 通讯员 赵丽霞 刘洋)近日,城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案件,涉及人员达409余人,涉案金额近3391万元人民币。

男子韩某是陕西省城固县人,2017年2月起先后与河南人张某(另案处理)成立城固县丰正电子商城、丰正国际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等网络投资平台。以投资电子消费币、购买“鉴藏郎”获得丰正国际会员为幌子,利用所谓加入会员可以获得高额返利的诱惑,鼓动会员积极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传销网络关系,并依照层级网络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来获取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会员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且形成层级达三级以上,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参与传销人员资金3391.51万元,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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