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人逃逸两天后撞车受伤
本报汉中讯(肖永庆郭庭玮记者陈卫平)城固一男子两天前驾驶摩托车肇事逃逸后,不想两天后自己又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汽车,身负重伤。
2018年6月21日,城固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张女士的报警称:在朝阳中学门口被一辆车牌号为陕FV25××号的蓝色摩托车挂倒,驾驶员肇事后驾车逃逸。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出警调查学校门口监控及现场周围群众,围观群众纷纷对这种恶行痛斥不已。经民警调阅朝阳路十字监控显示:确定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驾驶一辆蓝色摩托车,摩托车上还载着一名小男孩,驾驶员肇事后扬长而去。
就在民警多方面排查车辆和嫌疑人的时候,6月23日上午9时许,在县城城饶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蓝色摩托车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面包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昏迷不醒。经现场勘查,此次事故中的摩托车正是民警四处查找的、两天前在朝阳中学门口发生事故逃逸的陕FV25××蓝色摩托车。经公安网查询陕FV25××系套牌车。
为了查证真相,民警找到摩托车上乘坐的小男孩(驾驶员的儿子)证实6月21日确实是自己的父亲梁某,驾驶蓝色摩托车在接自己放学的时候将一女士挂倒后驾车离开现场。受害人张女士随后确认,梁某驾驶的陕FV25××摩托车,就是6月21日将自己挂倒后逃逸的摩托车。张女士气愤地说:“其实把我挂倒伤的也不严重,但他得这种行为太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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