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警方办理首例女性终身禁驾案

阳光报 2018-07-04 16:10 大字

阳光讯(郭庭玮 记者 邢静涛)近日,城固警方办理了历年来第一例女性驾驶者终身禁驾案。

案例回放:2017年5月31日7时40分,机动车驾驶人徐某某驾驶陕FHG168小客车,行至316国道黄沙村时,与一骑摩托车的老汉向某某(79岁,五堵镇人)擦挂,造成摩托车倒地,向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徐某某不仅没有停车抢救伤员,也未向交警及医院部门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事故造成向某某头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办案民警经过多方排查,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迅速侦破案件。徐某某被办案民警依法抓获归案,经审理徐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8年6月底,城固警方依据法院判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零一条第二款“造成死亡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依法吊销徐某某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城固警方办理的首例女性终身禁驾案例。

城固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医疗和交警部门抢救伤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交通肇事逃逸不仅难逃法律制裁,往往会造成“有理事”自己亲手办成“违法事”,除了面临更多的经济赔偿外,还要受到法律更加严厉的制裁。

新闻推荐

城固残联积极为辖区残疾人办实事

本报讯(通讯员马玉娟)6月26日,城固县残联邀请西安市假肢中心工作人员到该县开展肢体残疾人假肢装配石膏取型及为脑瘫患儿矫...

城固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城固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