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合作社领了分红挣工资 汉王镇红星村“三变”改革侧记

汉中日报 2018-05-31 00:00 大字

本报通讯员 刘炎“现在的政策真的好,我们家把土地入股到村里土地合作社拿分红,自己再到村里产业合作社务一份工,肯定能顺利脱贫!”面对笔者对红星村“三变”改革成效的询问,村内贫困户杨渠汉兴奋的说道。

红星村位于汉台区东北角,属典型浅山丘陵区。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7户73人,传统种养殖、外出务工一直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自2017年被定为市区的“三变”改革试点村以来,红星村先后成立了村级经济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了农民土地100%入股到合作社,合作社土地100%流转到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小额信贷资金和互助资金协会会员借款入股到专业合作社享受分红,同时辐射带动邻村、邻县农户入股本村合作社,“三变”改革成效初显。

先行先试,为“三变”改革打牢基础 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村两委积极调整发展思路,决心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村党支部将全村26名党员编入各党小组,由有威望、能力强的党员担任党小组长,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发展村域经济,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村上千方百计招商引资。成功引进三个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一个苗木种植基地,累计流转土地720亩,流转率达73%。今年5月,村里引进稻虾联作种养殖基地项目,再次流转土地320亩。截至目前,全村土地都流转给了新型经营主体,为今后的土地集约化经营打下坚实基础。

资源变股源,确保村民持续增收 红星村的“三变”改革到底该从哪里入手?经村两委会反复研究,决定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让村民把已流转和未流转的土地,以水田每亩855元,旱地每亩500元的流转价格为基础,以每股500元的标准折股,将全村土地全部入股到土地股份合作社,再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把土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

新型经营主体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签订协议,由本村经济合作社发放股金和红利,并提取5%作为集体经济积累,并协商签订与经营主体每三年将每亩土地流转费增值5%。持续提高村民的收益,保障村民权益,为村集体经济提供强大支撑。

构建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邻村、邻县增收脱贫 拓宽增收渠道,切实保障贫困户利益。194户村民均通过土地入股,每年获取股金投资分红。贫困户将小额信贷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入股到新型经营主体,年底享受分红。村里为贫困户提供稳定务工渠道,协议约定27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在新型经营主体务工,每月务工收入不得低于1600元。

2105年至今,红星村民到新型经营主体年务工量10万余人次,务工总收入达700万元,直接带动全村人均增收3500元。同时,红星村还辐射带动本镇繁荣、光华二村及城固县观沟村共同发展,共吸纳130亩土地入股到红星村土地合作社,6户贫困户到红星村新型经营主体务工,享受与红星村贫困户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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