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大款”骗钱财锒铛入狱方知悔

汉中日报 2018-05-17 11:47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邬正鹏 林松)近日,城固县公安局博望派出所侦办了一起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以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张某财物数额5万余元,于1月26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卢某某系城固县董家营镇某村村民,今年32岁,家庭条件艰苦,与母亲相依为命。他在杭州打工期间,为俘获女孩的芳心,将自己包装成很有钱的“大老板”,时常进行高消费,出手阔绰。工资维持不了,就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贷款,拆东墙、补西墙,贷款犹如雪球般越滚越大,就精心设计“陷阱”骗取他人钱财。

2017年9月,卢某某回到城固后,通过手机微信注册了某微信号,并相继又注册了几个微信号,通过微信中查找附近人加好友的功能,将家住莲花街道办事处的一已婚妇女张某加为好友,为了让张某对自己的身份不会怀疑,卢某某在与张某微信聊天中有意无意给张某透露自己是“大老板”,产业涉及房地产、污水处理厂、酒店餐饮等,经常到杭州出差。为了让张某卸掉戒心,他分别用其他微信号加张某好友,自导自演、分饰不同角色进行呼应,相互印证。卢某某的精心包装、巧言花语、出手阔绰让张某彻底消除戒心,以为交到了大款朋友。

确定恋情后,卢某某以缺路费、生活费让张某借给自己钱财,少则几百多则几千,他的要求张某每次都满足,逐渐的小到交电话费、缴纳罚款大到生意资金周转不灵都找张某,每次张某对卢某某的要求总是毫不怀疑地满足,至2017年11月底,卢某某从张某处骗取钱财共4万余元。骗取的钱财继续用于维持“大老板”形象和杭州另一个女孩的交往上,并挥霍一空。相处一段时间后,当卢某某觉的张某没有继续骗的价值后,便开始计划着怎样大捞一笔,结束这场骗局。2017年12月10日,卢某某谎称自己的“儿子”在杭州被人绑架了,得知情况后张某给卢某某转账近两万元,接到钱款的卢某某与张某切断了联系,此时的张某依然毫不知情,还在为卢某某家人的安危着急。12月24日,张某又接到自称卢某某朋友“红枫叶”的微信通知:“卢某某在解救其儿子过程中和绑匪发生冲突,被绑匪打伤,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城固老家母亲得知情况心脏病突发死亡。”突然而来的“噩耗”,让张某感到迷惑与无助,为了能去看望卢某某最后一眼,她抱着找人的想法来到了博望派出所。听完张某的陈述后,民警高度的职业敏锐性发现这可能是一起诈骗案件,经细致分析,让张某如梦初醒,仔细算来,3个月时间已经被骗钱财5万余元。

派出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侦查,此时,卢某某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正在为自己的高超骗术沾沾自喜。当民警出现在卢某某面前时,卢某某慌了,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他交代了自己为了满足虚荣心,编造谎言、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如今身在牢房失去自由的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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