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佳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15万吨石英矿扩建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城固县佳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开采15万吨石英矿扩建项目环境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城固县佳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溪镇代家河石英矿矿区位于城固县双溪镇代家河一带,项目原开采规模为5万吨/年,现根据市场及开采需要,拟扩建至开采规模为15万吨/年,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公路汽车运输开拓方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包括:废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水—开采工段降尘废水及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项目产生的弃土石和生活垃圾;噪声类——爆破以及机械、车辆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项目采取先进爆破技术,湿法凿岩,并对采场作业面进行喷水降尘。
2、废水:除尘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当地林木施肥。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弃土石排往配套弃渣场。
4、噪声:项目采取先进爆破技术,对主要机械及车辆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采选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采取报告书所提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其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只要认真落实项目设计方案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严格落实设计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及项目矿区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①对项目了解程度和认可与否;②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③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④重点关心的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⑤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示途径及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城固县佳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城固县双溪镇代家河
邮编:723215
电话传真:13992625975
联系人:吕总
环评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康复路23号
邮编:723000
联系人:马工电话:电话:0916-2729362电邮:523255042@qq.com
城固县佳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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