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雷鲲石英砂厂 年产8万吨低铁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城固县雷鲲石英砂厂投资建设的年产8万吨低铁石英砂深加工项目建设情况及工程概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8万吨低铁石英砂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城固县五郎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年生产低铁石英砂8万t。该项目采用浮选工艺对石英砂进行提纯,产品外售用于光伏玻璃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城固县雷鲲石英砂厂
联系地址:城固县五郎工业园区
联系人:薛总
电话:18992629788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人:曾工电话:0916-272936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用地及其厂房系租赁城固县五郎工业园区原张宝智石英砂厂,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1、营运期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地表水体。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与运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是石英砂堆场扬尘、运输车辆扬尘,通过覆盖防尘网、洒水、保证道路清洁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营运期噪声。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采用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营运期固体废弃物。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有项目生产过程循环水池产生的沉淀物、尾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沉淀物可与尾砂一同外卖平板玻璃厂。职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到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平面布局基本合理;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和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需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信息前往建设单位和联系环评单位,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均可,也可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当面提出意见。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特此公告
城固县雷鲲石英砂厂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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