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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90%化妆品未标“全成分”

东南快报 2010-06-23 08:32 大字

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或进口报检销售的化妆品,均需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配方中全部成分的名称,但6月17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还可继续销售直到保质期结束。

昨日记者在福州各大商场及超市发现,目前仅有近10%左右的品牌产品采用了新标签。据悉,大部分旧标产品的过期日在2012年前后,以此推算,市场上的化妆品要全部实现“全成分标志”,还需一至两年时间。

保质期未过上新标得等等

“我们的化妆产品都是按批次量进货的,现在也只能等旧批次产品卖完后,再联系新标签产品进驻福州。”隆力奇福州公司代理商黄先生说。据悉,一般日化产品的保质期都在两年至三年。按照日化产品的流转时间,市场上想要看见所有化妆品“全成分”标志,至少还需要一至两年时间。

在杨桥路永辉超市,记者粗略计算了一下,护肤品货架上有超过50款不同品牌的产品(型号),但按新标执行的产品只有5款,因为6月17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还可继续销售直到保质期结束。

“但是,一旦发现6月17日后生产的产品未按规定执行新标签的,我们将联合工商局等部门以质量问题做相应的产品没收、下架处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提醒。

成分太专业新标志难看懂

根据规定,化妆品中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必须标明名称,且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而加入成分量小于1%的则可在之后以任意顺序标明。

不过,据记者不完全调查发现,大多化妆品的成分有10种―15种,成分最少的为4种,是一款植物眼霜,成分为精纯橄榄油、透明质酸、金缕梅和TRF;成分最多的为28种,是一款美白面霜,成分为丙二醇、棕榈酸异丙酯、辛酸/癸酸甘油三酯、角鲨烷、碳酸二辛酯等。

在福州好又多(花开富贵店)超市,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挑选化妆品的市民,所有被访者都不知道化妆品“全成分标志”。

市民李小姐说:“虽然产品的各种成分都列出来了,但绝大部分都不认识,就更别提对其功效的了解程度了。”不少市民都反映,新标签太专业难看懂。

此外,新标实施虽给了缓冲期,但旧标签产品应该如何处理最恰当呢?

福建省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负责人徐女士建议,商家可以与厂家联系要求退换货,或以促销的方式加快旧标签产品的销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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