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放贷欺压百姓 23人获刑
本报讯(旺检宣 全媒体记者 郝飞)20日,由旺苍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许跃、王胜等23人恶势力团伙一案,经旺苍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跃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催收非法债务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9人并处罚金、2人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以来,被告人许跃为收回高利贷款、牟取不法利益,指使、安排被告人王胜带领被告人何燚、马南强、赵建邦等人,在广元市民间借贷领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许跃为纠集者,被告人王胜、何燚、马南强、赵建邦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事实。
旺苍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许跃、王胜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成员较为稳定、人数较多、分工明确,其组织特征明显,应当被认定为恶势力违法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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