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起纠纷 多次调解化矛盾
本报讯(王攀唐雪琴)“领导,我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了,没等到老板一句回话,医药费花了不少,家里也负担不了这个,听说司法局可以帮忙调解,我也不想把这个事情闹到法院去,拜托你们帮助我和老板协调一下,帮我拿到医药费。”旺苍县东河镇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唐某因多次和用工单位协商未果,来到旺苍县司法局申请调解。
工作人员在调查后,了解到详细事情经过。今年2月6日,唐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从人字梯上摔落,肋骨以及其他部位多处骨折。事发后,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冯某立即将唐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其身体逐渐康复。出院后,唐某及家属与物业公司老板就唐某的医疗费用赔偿等一事,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唐某找到旺苍县司法局东河司法所,递交了调解申请书,希望能在司法所的帮助下,拿到自己应有的赔偿。东河司法所接到唐某的调解申请书后,立即开始走访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
调解过程中,小区物业负责人冯某表示:“我们没有推脱的想法,该我们负责的肯定要负责的,只是目前运营比较困难,确实很难一次性拿这么多钱出来,希望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伤者唐某及家属向物业公司提出一次性解决各项赔偿费用7万元,然而物业公司负责人陈某称赔偿金额过高,公司现正处于经营困难时期。看到这种局面,调解员首先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了《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伤残等级赔偿范围和标准,对物业公司在唐某受伤后,第一时间及时联系医院进行治疗,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肯定了物业公司积极主动作为和解决问题的诚意。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讲解,多次“背靠背”的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同意赔偿唐某各项费用合计5万元,双方当事人自愿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唐某表示和物业公司有故旧情义在,目前也负担不了律师费,通过调解事情能尽快解决,省事、省力、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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