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场“变身”樱花树新家园

四川法制报 2021-04-21 01:17 大字

本报讯(张维 孙丽君 记者 郝飞)近日,旺苍县检察院和陕西省宁强县检察院在宁强县毛坝河镇召开该场镇生活垃圾污染下游河流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检验治理效果。这是四川省旺苍县、南江县与陕西省宁强县、南郑县共同建立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后,两县共同办理保护长江上游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的首起跨省移送、跨区域案件。

2020年12月17日,旺苍县检察院接群众反映,该县盐河镇川陕交界有一处生活垃圾堆放场,严重污染下游河流。旺苍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现场调查后发现,该垃圾堆放场位于陕西省宁强县毛坝河镇境内,未经无害处理的垃圾污染河流,流经旺苍县盐河、国华、双汇等镇后汇入旺苍县城饮用水源东河,给20余万百姓的舌尖安全带来威胁。

依托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12月21日,旺苍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宁强县检察院,并于当日与宁强县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同赴毛坝河镇再次现场调查,发现垃圾场被简单掩盖。

今年1月中旬,宁强县检察院向毛坝河镇政府发出《督促履职通知书》,要求其及时依法履职。办案过程中,旺苍、宁强两地检察院积极参加毛坝河镇政府开展的垃圾治理工作,推进毛坝河镇政府落实垃圾治理资金、联系专业机构提出治理方案等,共同解决治理难题。治理过程中,共外运垃圾1500立方米,整理土地700平方米。昔日的垃圾场,如今已是300棵樱花树的新家园。

“环境就是民生,治理重在质效。治理效果好不好,老百姓最有发言权。”旺苍县检察院检察长邓海国说,为此,旺苍、宁强两地检察院共同召开听证会,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生态环境部门的专家领导及盐河镇村民对治理工作进行验证评价,经过一系列听证程序,最终形成结案意见。意见认为,毛坝河镇政府治理方案科学,措施扎实,治理到位,效果明显;今后防治决心坚定,宣传有力,措施可行。

据了解,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18年,旺苍县、南江县、宁强县、南郑县四地检察机关建立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2019年3月首次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司法执法协作机制合力加强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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