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终到位民工权益得保障

广元日报 2021-02-09 01:00 大字

2日,旺苍法院找准突破口,精准施策,成功执结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唐某等7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自2012年开始,唐某等人在旺苍县某丝绸公司务工,但该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唐某等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唐某等人于2019年3月向旺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旺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补缴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各项保险费用,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该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该公司的申请。

法律文书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唐某等人遂向旺苍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查询,被执行人该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当时未生产。经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该公司的负责人交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待公司恢复生产之后分期偿还。然而,该丝绸公司仍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执行法官再次调查,发现该公司已恢复生产,并已产出丝绸半成品。法院立即查封了丝绸半成品,再次找公司负责人交谈,充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后果,最终,该公司负责人充分认识到错误,主动提供了其有足额存款的银行存款账号。

“这笔补偿金终于到手了,保险也交了,再不用为这事烦心了,也终于可以安心过春节了。”唐某等人拉着旺苍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2021年1月1日起,旺苍法院开启了为期三个月的“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这起案件的执结,只是此活动的一个缩影。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为法院执行工作创造了契机,旺苍法院将抓住时机,多措并举,雷霆出击,锐意执行,公正、高效地执行案件,为农民工、职工等特殊群体维权提供充分法律保障。(王筱琳)

旺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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