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女嫁“天作之合” 哭嫁骂媒不合时宜(四)

达州晚报 2020-06-29 10:25 大字

五、简说历代的婚姻形式(下)

童养媳 据一些史籍记载,春秋战国时代就有童养媳的迹象。本文不叙。清代及民国年间,个别买不起奴婢的小康富户,花少许钱财买年幼姑娘当使女使用,成年后让她与儿子为妻,既是无偿劳动力,又可节省聘礼。个别贫困家庭实在无力把女儿养大,只好出卖或由家庭包办婚姻送到婆家生活。年龄大者十二三岁,年幼者不足十岁。公婆通情达礼者当成亲生女儿看待,将其养大成人与儿完婚。我有个亲戚是个童养媳,公婆讲人道,婚后夫妻恩爱,生两儿一女,都有成就。其长子是我同事,同住一楼,儿媳都很孝顺。这位童养媳表嫂正值晚年享福之际,却瘫痪在床。我去探望一次,她恸哭一场,诉说童年命苦,如此几次,我不敢去慰问了。

1983年冬月某天,今通川区双龙镇有个与我同龄姓邓的退休干部,找我去给他母亲写篇祭文。推辞不了,当天下午到邓家,拜见邓兄健在的母亲后,问邓母的身世,却出现吓人一幕:

未曾开言柔肠断 咽喉哽咽泪涟涟

继之摇头长叹息 晕厥倒在坐椅前

一家大小齐跪地 叫妈叫婆泪双悬……

半小时之后才恢复正常,经大家一再劝慰、开导,不应该把童年的苦难归罪于父母,现在衣食无忧,儿媳极其孝顺,正该乐享天年,这位老人家才断断续续地诉说生平。

其实冯老太婆本姓李,祖籍今金石镇人,家贫,十多岁被送到金山场谭家当童养媳。有年,患伤寒病,谭家所谓“父母”无钱医治,只弄些草药治疗,又担心传染殃及他人,便把她丢在柴窖,蓑衣为席,破絮为被,她与病魔搏斗了近20天,才劫后余生。这谭家估计她命不长,给她烧了几个桐树叶麦面馍馍,包了两件破旧衣裤,叫她来达县城谋生。其实是推卸责任,担心死在谭家不好安埋。这李氏抱定“天不绝苦命人之路”的信念,噙泪出门,走走坐坐,当晚在李家坝古庙檐下过夜,第二天靠乞讨翻越铁山,在双龙石门倒在张家小店门口。张老板夫妇心地善良,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想法,让她进屋过夜。后又施饭施药,周济调养,身体转健,介绍她去给冯姓地主家当丫头。1932年由冯家作主,以姓“冯”把她嫁(实际是“送”)给一个姓邓有女无儿的退役军人当奴婢(小老婆),生儿传宗接代。“苍天遂愿”,一年后果然生一男孩。1933年冬,这旧军人原有劣迹,被杀。孤儿幼妇失去倚靠,加上邓某之妻王氏本性刁悍,认为冯氏孤儿要得邓家少许田产,便把冯氏母子视为仇人,百般欺凌折磨,还仗恃王氏娘家势力,把孀妇幼子逼出家门,甚至收买恶棍几次追杀,想斩草除根,幸得邓姓族内权势人物“邓司令官”①伸张正义,才保住孤儿寡妇的性命,冯氏身上留有多处伤痕,左臂上就有七个伤疤。

冯氏说她能生存下来还有个重要因素:小时家穷,母亲没给她“缠脚”。她一双大脚板,跑得快,有劳力,解放前长期在铁山背矿石、煤炭、石灰挣钱维生,还送儿子读了几年书。

注:①邓占云:邓占云(1880-1942),号得胜,小名邓八,今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人。父早逝,少小无依,邻里鸡鸭蔬果被盗,失者均视其所为。稍长,习灰工,谋活于本地及县城。1899年,邻居失盗被诬,逃往保宁、旺苍一带营生。适逢保宁府招募防营兵,邓占云应

募,渐得重用,

1941年,邓占云回达县,知事汪易门委其为县警备队长,后再度流浪保宁、旺苍一带,混进绿林,有时将劫得的豪门富户钱粮赈济饥民,被当地穷人视为打富济贫的英雄。1918年,邓占云去陕西镇巴午胜会习武术,尚任侠好义之举。颜德基派人缉捕,邓化装逃到汉中投田颂尧,被提为团长。1919年,率部攻占南江,田委其为该县知事,他亲审民讼,不徇私枉,政声颇好。1921年,邓占云复往汉中投靠军阀刘存厚,被派往旺苍一带募兵两个营。1924年冬,刘存厚委邓占云为城口县清乡司令兼知事。1933年10月,刘存厚残部由其弟刘邦俊统帅,升邓占云为少将旅长,仍驻城口。1934年7月,在万源清成观被红军击溃。邓占云率残部改投川军二十一军八旅范仲华。不入,范部改编,邓占云失职回达县,住县城内白衣庵侧。1935年,专员袁济安委邓占云为四川省第十五区救济院院长,在西圣寺收养孤儿数百名。邓占云无子,以养孤为晚年安慰。后,救济院经费不济,遂将己置田产数十石变卖,捐作抚养费用。邓鉴于族内丁口不旺,鼓励族人生育:族内媳妇生儿者他送公鸡一只,鸡蛋20个;生女者送母鸡一只,鸡蛋20个。1942年,邓占云病死于双龙乡家中。当地民众在重石寨下为其立有一碑(已被毁),上刻“陆军少将邓公得胜神道”。(《达州市志·人物卷》)

送寒帮帮 这项婚俗的标准称谓是哪几个字我弄不明白,其大体情况是,女家贫穷,女儿已经成人,办不起嫁奁,男家也送不起聘礼,互不讲究,把女儿送往男家,既不举行婚礼,也不宴客酬宾。

我姑婆就是”寒帮帮媳妇”

也许有人说朱老汉“扯把子”,装穷人出身,骗人救济。绝对不是撒谎,我前辈人的墓碑上有确切记载,至今历历在目。

我高祖不是穷人,高祖母是个嫌儿媳的“恶老人婆”,三个儿媳妇被她打跑两个。曾祖母被打跑了之后,下落不明,遗下我祖父和姑婆。祖父成家之后,不务正业,以当“货郎”维生却不善经营,弄得家徒四壁,年过三十,贫病交困,丢下尚未出嫁的妹妹和膝下两儿一女命丧黄泉。是时,硬是“日无逗鸡之米,夜无鼠耗之粮。”我祖母把“死人”用挞谷的拌桶反扣着,拉着年仅十二岁的长子——我的父亲去向亲邻和族人“磕头”募化,把“死人”草草安葬。害得我姑母五岁才能站立走路,我叔父转房给别人当儿。我那位成年的姑婆被远送到铁山北边堰巴场以北的周家山“当寒帮帮媳妇”。

谁不思念三亲六故,谁不眷恋骨肉亲情……我这个苦命的姑婆四十年没回过娘家,也没通音信。过年过节,她只能望着铁山顶上大垭口“双土地”大路边那两株大柏树暗暗流泪。直到1944年冬,我父亲拜托院子里张某、何某两位老叔外出上山采药的时机,多方探访,才找到了阔别四十年未曾蒙面的亲人。有天傍晚姑侄相会,抱住一团,四目噙泪,千言万语,无从说起。

古代还有政治婚姻

史载:春秋战国时期,以强凌弱,战争不休,人民多死于非命,有些诸侯国为了缓和矛盾,也曾通过联婚来建立和发展邦交。如春秋初期,晋国吞并了附近一些小国,成为大的诸侯国,为了与实力强大的秦国保持友好关系,晋献公把自己的大女儿嫁给秦穆公,历史上称为“秦穆夫人”。

嗣后,晋国与秦国后代也曾发生利益冲突,产生一些变故,但根据政治利益的需要,秦晋两国国君几代仍互通婚姻。后来,人们将两姓联姻称为“偕秦晋”“秦晋之缘”或“秦晋之好”。

因此,古代结婚对联多写:

朱陈一村而结好② 秦晋两国以联姻

注:②古代有个“朱陈村”,唐代白居易写有《朱陈村》诗:“徐州古丰县,有村曰朱陈……一村唯两姓,世代为婚姻”。宋代苏轼作《陈秀常所蓄朱陈村婚宴图》诗也写有“何年顾陆丹青手,画成朱陈嫁聚图”,“结朱陈”于是成为联姻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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