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旺苍法院出台十七条司法保障意见

广元日报 2020-03-04 00:34 大字

本报讯(李琦)近日,旺苍县法院出台《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十七条,旨在发挥司法职能,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纠纷,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促进县域经济“四大结构”调整和“大开放、大振兴”两大发展格局构建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全院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增强“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勇当先锋,敢打头阵,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好审执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助力复工复产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切实抓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落实落地。《意见》规定,将司法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建立由院长负总责的组织保障机制,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依法保障涉复工复产企业诉讼主体权利,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

围绕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不误”的总要求,《意见》在援企稳岗、保障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秩序规定了具体举措。妥善化解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民商事纠纷,鼓励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厂房、场地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消费等服务合同案件,在具体案件中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时间、方式、程度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相关当事人责任。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并重的原则。切实保障企业经营秩序。持续加强府院联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复工复产行政案件。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此外,为避免疫情可能带来的“立案潮”,旺苍法院加强了诉前调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形成诉源治理合力,共同构筑多道解决纠纷的防线,及时回应困难企业和劳动者诉求。《意见》规定要积极引导涉诉企业使用“四川微法院”“云上法庭”等线上诉讼服务平台,确保涉企诉讼高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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