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民警蒋作林义务普法 20 年

四川法制报 2019-09-12 00:48 大字

蒋作林给学生们朗诵自己编写的普法打油诗,利用展板宣传法律知识本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张磊 文/图

“新中国成立70年,新旧社会两重天,人民生活大改善……祖国万岁!”这是今年已经80岁的蒋作林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作的一首顺口溜。

蒋作林是旺苍县公安局退休民警,从警生涯中,他凭着公正严格的执法,在处理的3000多起交通事故中,没有受到一起投诉。退休后,蒋作林义务投入普法行列,每月从退休金中挤出数百元作为法治宣传费用。20多年来,他耗资近20余万元,拉起展板拿着讲稿,走遍了旺苍县乡镇、学校、社区、街道场镇开展法治宣传。

执法严格有案必破

1963年,蒋作林已经是旺苍县一家钢铁厂的车间主任了,一心想要更多地为人民服务,他来到旺苍县工业交通管理局工作。“当时旺苍县还没有交警队,交通事故全部由工业交通局管理。”蒋作林说。一个皮包,里面装着一把卷尺、一盒粉笔、一支笔、一个本和两面旗帜,这就是蒋作林工作的全部装备。

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近的地方,蒋作林就走路去,稍远的便骑自行车,再远一点的,他只能去拦过路的汽车。由于没有警服,要想拦下过路汽车,蒋作林皮包里的旗帜便派上了用场。当时,为了方便像蒋作林一样的交通管理员外出工作,省交通厅给他们发了一红一绿两面旗帜,上面盖着公章。“就像现在红绿灯的作用,举起红色旗帜代表停车,挥动绿色旗帜,汽车就可以行驶。”蒋作林解释说,“如果司机不听从指挥,我们就会记下车牌号,找到其单位对其进行处罚,严重的吊销驾照。”

如今处理交通事故时,现代化警用装备成了交警的好帮手。而在蒋作林工作的年代,更多的是依靠工作经验和执法水平。上个世纪70年代,旺苍县某单位员工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货车挂倒摔成重伤,货车司机肇事后逃逸。接到报警后,蒋作林在路边拦了一辆汽车赶到现场。通过对车祸现场痕迹的分析和对附近群众的走访,蒋作林很快确定了车辆逃逸的方向。沿着此路线,他一直追踪到了广元火车站附近,最终找到了肇事司机,成功侦破此案。

蒋作林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肇事逃逸的打击最严厉。“我不能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再受到第二次伤害。”蒋作林说。所以,他经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全部告破,老百姓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川北一把叉”,意思是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机跑到天涯海角都会被他“叉”回来。

服务群众乐于助人

蒋作林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的35年里,处理了3000多起交通事故,始终做到了当事双方对处理结果没有异议。在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时,蒋作林会先做好受害者一方的安抚工作,如果家庭有困难的,他会让生产队干部为这个家庭多记一些工分。如果肇事方是国营单位司机,他会要求对受害人多赔偿一些钱。正是凭着办事公道,蒋作林在当地深受百姓爱戴。即使到了现在,蒋作林去乡村进行普法宣传,认识他的老人们依然对他交口称赞。

1987年,由于工作调整,蒋作林从旺苍县工业交通局来到旺苍县公安局交警队工作。随着经济发展,道路变宽,汽车变多,交通事故也逐渐增多。蒋作林出警时,有了摩托车、警车。工作单位变了,但是岗位依然在马路上,服务群众的初心没有变。

1991年,旺苍县某化工厂一名职工酒后骑摩托车与一辆运煤货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了重伤。蒋作林到现场调查后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该化工厂为这名职工治疗花费几万元后,便不再为其支付医药费了。没过多久,大货车所属企业也破产倒闭。看着伤者不能继续治疗,乐于助人的蒋作林自掏腰包,为摩托车驾驶员垫付了2万多元医药费和补偿费。“这名驾驶员的孩子正在读大学,眼看就要毕业了,家中却遭遇如此变故,学费一下没了着落。那个年代,能培养出一名大学生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啊。”蒋作林决心帮忙帮到底,但是自己已经资助了几名贫困学生,家里也没钱了,他便借了3000元资助摩托车驾驶员的孩子读完了大学。

光荣退休发挥余热

1997年,蒋作林退休了。面对欠款和不高的退休工资,他本想找个工作挣钱,却无意间走上了义务普法之路。回忆起最初的情况,蒋作林坦言只是个意外。“我从交警岗位上退下来,对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很熟悉,当时有家驾校开 2000多元月薪找我去做顾问,我本来都答应了。”蒋作林说。但是正当他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遇到招聘青少年儿童普法教育的教员。想到自己也擅长宣传法律知识,便主动前去应聘。“我当时误以为是有报酬的,但碍于面子又不好意思问,后来

经过侧面打听,才知道是义务劳

动。”说到这里,蒋作林还有

些不好意思,但是他转念一想,“欠的钱可以想其他办法还,下一代的法治教育工作更重要。”就这样,蒋作林踏上了义务普法宣传的道路。

做宣传需要展板,可制作展板的钱从哪里来?“既然要干,就要干好。”蒋作林咬咬牙,将自己珍藏的一些纪念品拿到百货商店低价处理,并将所得的1200元作为义务普法的“启动资金”。当时,旺苍县城不能制作这种展板,他便跑到广元市城区制作了46块展板。由于展板是铁皮边框,非常笨重,他又做了两个大木箱来装,并买来一辆三轮车搬运。“捐款几大万,经常补破烂;说你是傻子,你说是奉献。”朋友见蒋作林乐此不疲地做着“傻”事,编了这样的顺口溜,但蒋作林听后只是笑笑。原来,无论是到学校,还是到乡镇、社区作宣传展览、办讲座,蒋作林总是吃饭自己买,车费自己掏。到偏远的乡镇去宣传,他就自费租车;在城区宣传,他就自己骑着三轮车到宣传点。有学校看他辛苦,要付给他报酬,蒋作林却义正辞严地拒绝。在别人眼中,蒋作林就是这样一个“犟老头”。

旺苍县黄洋小学的母老师对蒋作林的“犟”劲儿深有体会。他记得,有一年冬天,天气异常寒冷,蒋作林一大早租车来到学校摆展板、发资料、办讲座,一直忙到下午5点过才结束。“我们看他义务劳动太辛苦,就想付一点报酬,他却说,‘我是志愿义务来的,你如果给我拿钱的话,就是看不起我这个人,也看不起我搞的这个普法宣传!’”母老师说,“当时天快黑了,看到他坚持不收钱,我们就想留他吃顿晚饭,谁知他坚持不吃,结果出了校门后自己掏钱吃了一碗面。”

义务普法无怨无悔

蒋作林的老伴没有工作,本指望着他的退休工资养老,但蒋作林却常常“挪用”工资来做普法宣传。“最开始老伴也不理解,强烈反对,后来她也来看过我的法治教育课,看到孩子们喜欢我的讲课方式,听着别人对她老公的夸奖,久而久之她也就支持了。”蒋作林笑着说。

蒋作林在普法宣传中发现,如果从书本上把法律条文照搬下来跟人讲根本没人爱听,特别是中小学生更不易接受。于是,他就把案例编成通俗易懂的小故事,并在其中穿插法律条文,这样大家就很好接受了。除此之外,蒋作林还用打油诗、顺口溜、“三句半”、塔诗、菱形诗等配上照片来制作展板,图文并茂地向老百姓宣讲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义务普法20多年来,蒋作林累计自费投入近20万元,行程1万多公里,编写普法歌曲10多首,顺口溜、打油诗300多首,张贴宣传标语500多条,制作宣传展板400多张。他先后被国家关工委、省禁毒委、广元市禁毒委、旺苍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优秀禁毒宣传志愿者”、广元市首届法治人物、入围参选中国好人和国家级优秀禁毒人物。2014年,蒋作林先后获得“四川省优秀老干部”“四川好人”称号,2015年,他被评选为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成为获奖者中年纪最大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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