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2县区3乡镇6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

广元日报 2019-06-14 01:01 大字

本报讯(谭超记者唐彪)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日前对全省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进行了命名,广元市1区2镇4单位榜上有名。加上2015年第一批省级法治示范创建命名授牌的1县1乡2单位,全市共有2县区3乡镇6单位成功完成省级法治示范创建任务。

在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中,利州区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旺苍县三江镇、青川县三锅镇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广元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命名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

近年来,广元市将依法治市作为强基固本三大发展保障之一,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法治创建、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目前全市累计建成省、市法治教育示范基地18个,在市城区建成法治广场8个、法治微社区7个,在县区、乡镇(街道)建成法治廊厅(院落)52个,在319个学校建设了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角,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打造“罗凤”等品牌人民调解室62个,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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