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法律援助解忧愁

广元日报 2019-04-03 07:01 大字

本报讯(欧波)“有了法律援助,我和老太婆的赡养问题就有指望了。谢谢你们!”3月27,何大爷连连向工作人员道谢,满意地离开了金溪镇工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当日,旺苍县金溪镇工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来了两位满面愁容的老人。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老人,通过详细询问了解到:何大爷老两口育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近年来,老人都是由二儿子和女儿在赡养,大儿子和三儿子从未尽过赡养义务,就连过年都不会去看他们,老人非常伤心。村、镇干部得知情况后曾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没能解决该纠纷。老两口无奈之下,便有了起诉儿子的念头。

工作人员告知老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纠纷属于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可以为提供法律援助。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老人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当天便将案件材料移交到旺苍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受理该案后,指派了承办律师。

目前,案件已进入调查取证阶段。两位老人头疼已久的心病终于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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