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先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广元日报 2018-06-22 01: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杨霞)6月20日,记者在旺苍县采访中了解到,该县司法部门王宗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今年58岁的王宗先自1991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积极探索适应基层新形式的调解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出矛盾纠纷调处要紧扣一个“法”字、突出一个“情”字、做好一个“细”字、抓住一个“快”字的“四字”秘诀,有效地促进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三年来,王宗先直接参与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就多达400余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9%,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没有一起激化或转化为刑事案件,没有发生越级上访问题,他的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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