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西南空管局原副局长李军退休后继续受贿 一审获刑十年半

澎湃新闻 2020-06-29 16:19 大字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军在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17万元,退休后仍利用影响力继续受贿。

6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受贿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判决,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16年,李军利用其担任中国民用航空西南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及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空管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曾某、杨某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曾某、杨某所送人民币共计617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4年,曾某为感谢李军在其承揽的云南昭通二次雷达站土建配套工程项目、民航西南空中交通管理局培训中心及执勤用房工程项目、昆明新机场空管工程航管小区项目等项目上提供的帮助并希望继续得到李某的关照,先后8次送给李军人民币67万元。

2015年至2016年,杨某承揽了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空管工程塔台小区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空管工程终端管制中心小区土建及配套工程项目,李军在上述项目中为杨某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杨某所送人民币550万元。

此外,青川县人民检察院还指控,2017年至2019年,李军利用其退休前担任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等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杨某请托,通过向时任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空管工程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指挥长兼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建设指挥部副书记、副指挥长李某等人打招呼,为杨某承揽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提供帮助。

中标后,杨某承诺送与李军感谢费300万元,李军予以认可。2019年初,杨某安排人在成都南门一茶楼包间内,通过中间人送与李军人民币150万元。

李军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如实供述受贿的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李军在接受调查期间,其亲属主动代为上缴涉案款76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李军利用其担任中国民用航空西南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党委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17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军离职后,利用原担任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00万元(其中150万元未遂),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以上十一年以下,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以上90万元以下。

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的犯罪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李军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应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据此于2020年6月9日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对李军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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