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次“落槌”都映照初心 记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敏先进事迹
又一次法槌落下,被告人认罪伏法,原告人没有异议,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敏带着厚厚的卷宗走出法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四年,李敏坚守公正司法的初心,办案逾千件,无一违法违纪、群众举报和投诉缠诉案件。凭借出色的工作成绩,她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信仰如钢——柔肩挑起千钧天平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是李敏最坚定的信念。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男子李某,酒后用石头砸死了亲生父亲。案件在当地引发了极大的震动。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因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亲属对其谅解并请求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案件分到了李敏手中。面对这样一起人间悲剧,除了愤怒,她更多地是思考李某的量刑问题。其实,对于发生在近亲属之间的案件考虑从轻判处,几乎是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
“法槌代表着法律尊严,每一次落下都必须彰显公平正义。”李敏认为,杀人不可恕,子杀父反而被宽宥从轻,将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她在多次组织合议后,打破了“默契”——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判决作出后,李某认罪服判,公诉机关也没有抗诉。
缘于多年的工作经验,李敏认识到,刑事审判工作有时不仅维系一个家庭的幸福,还牵涉一个地方的稳定,既要铁心司法,还要心细如发。
青川县的周某杀害了同村的刘某一家四口,仅剩17岁的孙儿小刘跟着姑姑在浙江读书。
由于案情重大,一旦处置不当,可能引发重大舆情。她与被害人亲属充分沟通,耐心听取诉求,深入讲解法律知识,告知他们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她按照规定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开示全部证据、明确争议焦点,反复与公诉人就案件证据进行沟通,就被告人提出的辩解意见不留死角地要求补充调查。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案件得以平稳审理,被害人亲属也很快在当地政府协助下安葬了遗体。
在犯罪分子面前决不屈服,在无理哄闹面前绝不退步,李敏练就了一身铮铮铁骨。她说:“组织把我放在这个岗位上,我就要不怕干扰、尽好职责。”
在对一名身有残疾的被告人开庭审理时,被告人的兄弟姊妹当场情绪失控,砸桌子、扔东西,大声叫骂:“他是个残疾人,你们还要审他,有不有良心?”李敏毫不退缩,指挥法警迅速控制了现场并对他们予以训诫。休庭后,李敏主动向被告人亲属耐心讲述法理,案件最终得到依法公正判决,被告人及其亲属心服口服,并为自己的无理取闹向李敏道歉。
多年来,无论是罪犯亲属的“闹庭”,还是罪犯的恐吓威胁,李敏眼中只有事实、心中只有法律,毫不退缩,公正司法,让正义高扬,让法律威严。
铁骨柔情——大爱彰显司法温度
高某、向某本是多年好友,因为酒后口角,两人发生扭打,高某杀死了向某。
面对重大刑案的受害人,李敏一直坚持先作庭前疏导,让受害人及家属对判决结果有一个合理预期。庭前疏导时,向某的父亲对李敏哭诉:“我就一个儿子,你一定要判他(高某)死刑,至少判无期!”
面对向某父亲的失子之痛,李敏泪水长流,但却保持了一份理智,她对向某父亲耐心细致讲明向某自身的过错,以及公诉机关认定高某属于防卫过当的相关细节。分析案情及双方情况后,她冷静地确定了案件审理思路:加大民事调解力度,力求达到化解矛盾、体现司法人性化的效果。
李敏的办案思路得到合议庭的一致认可。她多次耐心接待向某父母,多次到其家中不厌其烦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她的努力和真诚终于换来了向某父母的理解和信任,案件民事部分顺利调解。被告人高某及家属也对向某父母进行了赔偿,并得到了谅解,高某得以从轻判处。(紧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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