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名问题干部挡在“廉关”外 青川县推行廉政鉴定“双签”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广元日报 2019-05-22 01:01 大字

本报讯(卢柯帆)近日,一份县纪委监委送来的廉政鉴定意见表摆在了青川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志林面前,上级单位拟将该局一名工作人员推荐为先进个人,向该县纪委监委征求廉政鉴定意见,县纪委监委则将意见表“原文不动”的转给了县民政局。经过全面了解情况后,梁志林慎重地写下“作风正、素养高、工作实”的评价。

“这绝不是踢皮球。”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冀学本介绍,围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作用,该县纪委监委进行了一系列深度探索,廉政鉴定“双签”制就是其中之一。

该制度要求,凡需征求党风廉政鉴定意见人员或单位,需先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经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再由县纪委监委把关过筛,综合给出准确意见。

“手续上虽然稍显麻烦,但也有效杜绝了管党治党责任人当‘甩手掌柜’的情况。”冀学本说,为防止廉政鉴定“不走心”“走过场”,县纪委监委制发规范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工作规程,形成了“检验干部质量”的标准流程,要求各单位加强综合研判、集体会商,严防“带病提拔”“有病失察”“边腐边升”等问题,对各环节失守弃责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将廉政鉴定权限下移,看似监督‘失之于宽’,实则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能动作用,纪律篱笆‘越扎越紧’。”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马均勇表示。自“双签”制度实施以来,县纪委监委联合各级党委(党组)对896个(次)单位、1477名个人(次)出具了廉政鉴定,对其中的106个(次)单位、60名个人(次)给出了“取消评优”“暂缓提拔”等“否定意见”,在全县形成了管党治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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