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2018年3月13日发布

四川法制报 2018-03-13 06:02 大字

四川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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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明日得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川县国土资源局诉你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川0822民初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解除原告青川县国土资源局与被告青川明日得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被告青川明日得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位于青川县竹园镇庄子产业园的27935.60平方米土地(宗地编号为:510822-2016-C-03)恢复原状;三、原告青川县国土资源局收取被告青川明日得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受让位于青川县竹园镇庄子产业园的27935.60平方米土地(宗地 编 号 为 :510822-2016-C-03)的定金55万元,不予退还;四、驳回原告青川县国土资源局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川县人民法院王石磊:原告王玉杰诉被告王石磊、付文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川0802民初17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限被告王石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王玉杰偿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二、驳回原告王玉杰对被告付文君的诉讼请求。如果被告王石磊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00元,公告费600.00元,由被告王石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2017)川1502民初3895号余坚、余杰超:本院受理周步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延期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延期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17)川1502民初8159号黄桷文:本院受理唐幼琴诉你、庞世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遂宁市船山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赵大群:本院受理原告罗荣环与被告赵大群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联系,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原告起诉请求:1.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2.孩子罗明显随原告罗荣环一起生活,被告赵大群依法承担抚养费。本院决定本案由审判员刘波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曾德安、人民陪审员熊益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8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赵化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答辩和不提交证据,本院将依法判决。

富顺县人民法院杜礼超(富顺县永年镇洗马村6组):本院受理邓盛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清偿借款人民币60000元及应付利息。因你目前在外,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日期为公告届满后的15日内,提供证据的日期为公告届满后的20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司小丽任审判长、审判员王致谢、人民陪审员杨卫平组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6月6日上午10:30在本院永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判决。

富顺县人民法院李希成:本院受理原告邹玉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0321民初2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希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邹玉祥借款37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本金375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4年1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时止,但以年利率6%为限)。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荣县人民法院旭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县人民法院李丽娟:本院受理原告余桂兰诉你与钟朝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0321民初2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原告余桂兰与被告李丽娟于2006年6月13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有效;二、驳回原告余桂兰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2832元,由原告被告余桂兰负担2000元,被告李丽娟负担832元。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新桥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县人民法院杨明祥:本院受理原告刘进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0321民初231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刘进春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荣县人民法院旭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县人民法院周海新:本院受理原告黄永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川0321民初23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黄永胜的诉讼请求。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荣县人民法院旭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县人民法院郭世军、张小波:本院受理上诉人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文德、被上诉人王俊梅、原审被告郭世军、张小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先明:本院受理上诉人富顺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刘邦德、刘守蓉、刘先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陈英建、刘倩、肖强、杨玉芹、杨多全、李桶玉:本院受理原告什邡思源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法律文书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18年6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什邡市人民法院童小林:本院受理钟晓清诉童小林离婚纠纷一案[(2018)川0623民初第8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30上午9时在中江县人民法院凯江人民法庭公开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中江县人民法院王燕:本院受理彭小伟诉王燕离婚纠纷一案[(2018)川0623民初82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31上午9时在中江县人民法院凯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中江县人民法院成都黑眼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娟、任静:本院受理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川1181民初2205号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峨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眉山市人民法院成都黑眼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娟、任静:本院受理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川1181民初2206号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峨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成都黑眼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娟、任静:本院受理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川1181民初2207号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峨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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