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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

广元日报 2017-10-24 06:00 大字

本报记者赵雪洋

“目前广元市生态建设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全市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5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由建市之初的28.4%逐年提高到现在的55.78%,先后建成自然保护区9个、森林公园10个、湿地公园2个、湿地保护小区1个,林业保护地总面积316.2万亩。”18日,市林业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

有市民打进电话问,目前天然林保护工程是省、市重大民生工程之一,截至目前广元市天保工程实施情况如何?

相关负责人回应,2000年-2010年为工程一期,2011年-2020年为工程二期。在此期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管护森林,补偿集体公益林,建设公益林,抚育国有中幼林,社会保障、政社性补助、改革补助奖励等八个方面。“十二五”期间,常年有效管护森林80.11万亩,建设公益林11.7万亩,抚育国有中幼林23.9万亩,实施集体公益林补偿628.12万亩。

天保工程实施19年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加强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和国有中幼林抚育,强化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长”,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得到夯实,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5年,全市天保工程区森林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699亿元(四川省林业科学院2015年度监测数据)。

“目前全市所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已落实到了每一个山头地块、每一户权利所有人,完成了公益林管护合同、公益林认定协议、森林资源本底档案、集体公益林管护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等相关软件资料的制作。”相关负责人说。

有网友留言,随着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关于野生动物伤害人畜及农作物问题经常出现,在这方面有什么补偿?

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如野生动物伤害人畜、毁坏庄稼,建议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从民政或其他渠道争取相应补偿。

据了解,广元市青川县与中华联合财险开启野生动物伤人事故专项保险试点。每年县财政出资20万元,对大熊猫、川金丝猴、扭角羚、黑熊以及野猪五种野生动物伤人事件进行保险,保险公司赔偿总金额每年500万元,每笔最大赔偿金额按照三个级别执行:受伤者死亡30万元,受伤者伤残15万元,受伤者医疗费最高报销5万元。同时,每年通过向各县区下达野猪等野生动物猎捕限额,以减少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对林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危害。

本节目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主办,市纠风办、广元广播电视台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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