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付抚养费女儿告生父上法庭

广元日报 2021-10-31 00:33 大字

本报讯(李金明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婚姻关系崩塌,男子竟罔顾女儿,说好的抚养费好几年都不见踪影。忍无可忍下,女儿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18日,记者从利州法院宝轮法庭获悉,该庭依法审理并调解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

2014年,罗某华与李某协议离婚,女儿罗某跟随母亲生活。罗某华长期一人在外打工挣钱,因无固定来源和收入,生活捉襟见肘,难以满足上学期间罗某的一系列花费。而其父李某,从离婚开始,说好的抚养费始终不见踪影。

为维护罗某的合法权益,保证其正常学习、生活。根据相关规定,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李某支付原告2014年5月22日至今的抚养费42000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按照当前生活水平将原告生活费提高至1500元每月,今后的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父母各自承担一半。

原告罗某与被告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利州法院宝轮法庭于2021年7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因为案件涉及家庭亲情伦理关系,为避免后续双方产生嫌隙,法庭决定对当事双方进行普法宣传及释法明理,最终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自愿支付给原告罗某从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的抚养费共计37500元,此款被告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余款17500元定于202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被告李某自愿从2021年6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抚养费500元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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