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捍正义忠诚履职写担当 记朝天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勇

广元日报 2021-06-06 00:52 大字

李勇在工作中

李勇,朝天区检察院一名优秀检察官,从检近20年,先后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公益诉讼等部门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所办案件曾被省院以专案组形式荣记二等功,其经验做法被省院以文件形式全省推广。

□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文/图

人物名片

打击虚假诉讼捍卫法律尊严

作为一名检察官,李勇讲政治,顾大局,始终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检察工作同服务大局统一起来,把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负责有机统一起来,把讲政治和重业务有机统一起来,把学习业务和学习整治理论结合起来,把提高业务能力和提高政治素质结合起来。

2016年以来,李勇办理各类审判程序违法、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90件,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公平正义,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2016年,他在办理陈永弟等26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时,通过调查核实,认定26件案件均为虚假诉讼案件,向朝天区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同时,针对该系列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经查明,陈永弟等26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中存在虚构法律事实、伪造诉讼证据等虚假行为,虽然是当事人恶意所为,但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未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导致了虚假诉讼案件的产生。通过该案的办理,有效的打击了虚假诉讼的违法行为,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法为民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朝天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关注民生,运用支持起诉手段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6年以来,李勇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7件,为农民工追回务工工资共计160万元人民币,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在办结这些案件之后,他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监督法院执行到位,完全解除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调解有方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

李勇牢固树立群众理念,认真践行“为民”核心价值观,把关注和保障民生作为推进民行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取得了显著社会效果。

朝天镇清风村四组村民因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案引发诉讼,李勇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但本着不干预村民自治的前提,在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并配合党委政府的工作,以释法说理人员身份,历时两个多月时间,引导双方和解。村委会重新确定了分配方案并予以实施,从而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既减少了老百姓的诉累,又杜绝了该案群体性事件上访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

依法护“两益”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随之司法改革全面深入推进,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

自2017年以来,李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为国家挽回损失1900余万元;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推进当地河道修复20余公里,清理河道废弃物100余吨,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很好地服务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勇挑重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从检工作20余年,如今,李勇已经接近退休年龄,但他仍然奋战在检察工作的第一线,在工作上从未懈怠,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人民检察官,并努力发挥自己的余热。

司法体制改革后,作为第二检察部主任,他承担了四大检察中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对繁重的工作,只有1名聘任制书记员、2名司法辅助人员和自己1名入额检察官,案多人少、人员紧张的矛盾十分突出。但他在繁重的工作面前从未退缩,勇挑重担,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近几年来,他所办理的案件对推动全市民事检察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工作路上没有休止符,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作为一名资深检察官,李勇仍然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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