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狗肉男子遭非法拘禁、殴打 四川5名“爱狗人士”被判缓刑
红星新闻6月2日消息,向某某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因售卖狗肉与“爱狗人士”发生了纠纷,且在事后遭到了5名“爱狗人士”的非法拘禁,被逼下跪、被逼给他杀的狗道歉、被人用针扎、被打耳光……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整个非法拘禁、殴打过程持续时间近4个小时后,向某某才脱离现场。后经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向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6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5名“爱狗人士”犯非法拘禁罪,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事情发生:“爱狗人士”强闯卖狗肉男子家中,逼问狗的来源
向某某在四川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售卖狗肉,2019年12月15日,他与“爱狗人士”发生了纠纷。随后,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了相关处理。在向某某看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后,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却因此而引来一场祸事。
2019年12月30日晚上8时许,“爱狗人士”田某、冯某某等人在“狗狗爱心”等微信群内,得知向某某在家的消息,便邀约群成员到其家中查看是否仍在杀狗并售卖狗肉。
田某、冯某某先期赶到向某某家中,敲开房门后,未经向某某的同意,便强行进入其家中,逼问2019年12月15日之后所杀狗的来源、杀狗地点、售卖狗肉原因等问题。
田某等人见逼问未果,强行将向某某从家中带至广元市利州区东坝081道口值班房外,并通知了另外的群成员。闻讯赶来的杨某某和程某,对向某某进行殴打,其中杨某某用拳头殴打向某某头部和肩膀,程某则采用扇耳光、脚踢的方式殴打向某某。
强行带离:下跪、针扎、打耳光……他被非法拘禁殴打近4小时
然而,事情并没有因此而结束,闻讯赶来的群成员也越来越多,继续逼问杀狗地点。随后,孟某某、李某、程某、王某某和一名女性(身份信息不详,在逃)将向某某强行带入一辆黑色小汽车内,将其带至广元市经开区建设村六组屈家坡一弃土场,让向某某交待并查找杀狗地点。
向某某被带下车后,孟某某、程某和另一名女性等人让向某某下跪,然后采用扇耳光、针扎皮肤、自扇耳光的方式继续对其进行殴打,时间长达20分钟左右。
在被殴打过程中,向某某一直想找机会逃离现场。几名“爱狗人士”在殴打向某某后,来到了旁边抽烟,向某某看准机会逃离现场。但是,向某某很快被发现,李某、王某某等人随即将向某某追回。
追回向某某后,孟某某、李某、程某、王某某继续让向其跪在地上并实施殴打,其中孟某某让向某某跪在地上给他杀的狗道歉,并用针扎、打耳光;李某用脚踢并使用钢管殴打向某某;程某、王某某则找来旁边的树枝打进行殴打。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整个非法拘禁、殴打过程持续时间近4个小时后,向某某才脱离现场。后经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向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判决:5人犯非法拘禁罪,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案发后,李某、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经过;孟某某、王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杨某某系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经过。5人到案后,共同赔偿了向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随后,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向利州区法院提起公诉,利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孟某某、李某、程某、王某某、杨某某借故生非,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多次殴打、侮辱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5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广元市利州区法院根据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决5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原题为《卖狗肉男子被“爱狗人士”非法拘禁4小时:下跪、针扎、打耳光…… 5人被判缓刑》)(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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