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无效合同拒绝退款父亲帮儿子担保失信被拘
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
□杨艳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文/图
因为购买土地后协议无效,购买人申请退款理所当然,但卖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卖方的父亲更是以担保的方式企图拖延时间执行合同。最后,这位“用心良苦”的父亲因失信将自己“送”进拘留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2012年4月,苟某(苟某荣之子)与杨某、张某丽签订《购买宅基地和屋后荒山协议》,并收取杨某、张某丽的购地款13万元。2017年5月,因该协议无效,杨某、张某丽要求苟某退款,但遭到了拒绝。之后,两人将苟某诉至昭化区人民法院。2018年7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该协议无效后并判令苟某全额返还购地款。判决生效后,2018年10月,杨某、张某丽向昭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经调查,了解到苟某患有癫痫病,其名下无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只能依法中止执行。2019年9月,杨某、张某丽多次催苟某还购地款后,苟某的父亲苟某荣自愿提供执行担保。在担保期限届满后,苟某及其父亲均未自动履行给付义务,杨某遂申请恢复执行。
3月15日,因久久未执行返还购地款,苟某荣被传唤至法院,面对法官严厉的批评,其“袒露心声”:土地买了凭什么要退还,我就是故意不给钱,担保、和解只为了拖延时间。法官因见其态度恶劣,当即合议,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苟某荣假意担保、滥用和解、恶意拖延履行的不诚信之举,欺骗的是申请人和法官的信任,挑衅的却是司法权威,最终被“打假”,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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