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天汇城(一期)项目规划核实有关情况的公示

广元日报 2021-04-08 00:55 大字

长虹·天汇城项目业主为广元虹城实业有限公司,设计方案经市规委会2018年第2期审议通过,2018年5月29日审签批准。目前,项目业主申请项目一期规划核实,项目一期由3#、4#、5#、6#、11#、12#楼及地下室组成,在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存在计容建筑面积变化的情况,经我局多次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按照现行容积率计算有关规定,对方案中应纳入计容的按规则纳入计容。一是3#、4#、5#、6#楼方案设计中的阳台、花池涉及竣工为卧室的,纳入计容建筑面积。二是方案中厕所封闭墙体恢复其功能。三是D1户中部分半阳台、半结构板已竣工为全阳台的,按全阳台面积计容规则计算。共计增加计容建筑面积2217.94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现将变更内容予以公示,征求全体购房户及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3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至广元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839-3370050,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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