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拘传终将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吴狄珊广元日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
1月27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午休时间迅速出击,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某第三次拘传至法院,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刘某某终于将拖欠的劳动报酬履行完毕。
首次传唤:拘留所门口急筹款
2018年4月,刘某某和杨某某口头约定,由杨某某带领工人给刘某某修建房屋。修建结束后,因资金原因,刘某某只支付了部分工钱,剩余的45000元未支付。杨某某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朝天区法院。2019年4月15日,法院判决刘某某支付杨某某劳动报酬4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年8月19日,杨某某向朝天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刘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查控系统对其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证券等进行了查控,均未查到刘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9年8月28日9时许,刘某某按照传票传唤的时间来到法院,尽管执行干警再三释法说理,刘某某仍以“没钱”为由抗拒执行。由于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所门口,刘某某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承诺分期履行,并联系家人履行了5000元执行款,法院对其暂缓实施拘留措施。
二次拘传:拘留期间忙认错
没想到的是,在履行了5000元执行款后,刘某某便“消失”了。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寻找,均未找到刘某某下落,朝天区法院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限制高消费。
2019年12月10日,执行干警得知刘某某线索后,将其拘传至法院。由于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对刘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刘某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要积极还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在2020年5月前将该笔案款履行完毕。本以为刘某某这次能够信守承诺,但没想到,刘某某再次故技重施,在履行了10000元后又不见了踪影。
三次拘传:终将执行款履行完毕
1月27日中午12时许,执行干警再次得到了刘某某的线索,迅速赶到刘某某所在地,将刘某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对刘某某进行释法说理,并向其列举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判刑的相关案例。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刘某某态度终于发生了变化,一次性将剩余的执行款履行完毕并现场转至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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