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广元供电公司:从严处罚“转供电”加价行为
四川经济日报广元讯(记者 侯东)为全面落实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让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实实在在享受到降价红利,近日,国网广元市供电公司配合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利州区2家重点“转供电”主体及终端用户代表进行转供电政策宣传暨提醒告诫座谈。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广元供电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针对“转供电”工作进行了政策解读,听取了企业代表及商户的建议。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对转供电加价行为进行整治是对于部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物业底商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进行的优化管理。
会上向“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代表宣传了相关政策,发放了《“转供电”电价政策及电价行为相关问题解答》《“转供电”电价行为提醒告诫书》和《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使用指南》;要求转供主体高度重视、自查自纠,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对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时,不得突破最高限价;一般工商业终端用户可充分利用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查询转供主体加价水平,若发现加价风险,可通过“12315”价格监管平台热线对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狠抓落实,确保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把降价红利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转供电终端客户。如有拒不执行转供电电价政策的将由市场监督部门依法从严处罚。
据悉,去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元供电公司联合开展全面清理,走访摸排转供电终端用户230余个,摸底调查转供电主体248家、终端用户8485户,发放政策资料8000余份,与此同时还加大了对转供电主体违规分摊电量、电费等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力度,约谈企业89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督促企业清退多收电费516万元,对电价进行了规范管理,目前终端用户平均电价约为0.68元/千瓦时,较整治前电费平均降低0.7元/千瓦时,共减轻终端用户电费负担约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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